前曼联中场保罗·斯科尔斯因两起超速相关事宜未按警方要求确认司机身份,被法院判处禁驾6个月,并需支付共计1,472英镑的罚款和各项费用。
案情显示,这位51岁的前球员今年3月在西约克郡克莱克希顿一条限速30英里路段驾驶一辆路虎,被拍到时速37英里,时间为3月3日深夜11点30分后不久。去年11月,他名下登记的一辆奔驰在阿什顿-安德莱恩附近的A670莫斯利路被测得时速49英里,当时为11月14日上午11点10分。警方先后向其住处寄出信件,要求确认是否为当时驾驶者,但未收到回复,因此就未回应警示信件一事提起诉讼。
两起刑事案件在近期开庭,两天内分别审理。斯科尔斯通过单一法官程序以书面方式缺席受审并被定罪。布拉德福德地方法院在8月12日作出判决,因一起超速案判处其禁驾6个月,并处以220英镑罚款、120英镑诉讼费及88英镑受害者附加费。次日,曼彻斯特地方法院就另一案判处660英镑罚款、记6分,并要求支付120英镑诉讼费和264英镑受害者附加费。两案合计构成本次的禁驾处罚与1,472英镑的经济负担。
法院文件还指出,斯科尔斯因车上已有记分,无法通过参加超速意识课程避免被禁驾。职业生涯方面,斯科尔斯曾随曼联多次夺得联赛、足总杯和欧洲冠军联赛冠军,并为英格兰出场数十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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